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中心是在深圳市推动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由原深圳市妇联“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转型升级成立的,专门以社区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组织
“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于2008年4月正式启动,是深圳市妇联设计、组织、指导开展的一项立足社区、以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多元化需求为目标的社会公益,是深圳市社会工作试点项目之一,项目覆盖服务人群已达45万,直接接收服务达15万人次。目前,市妇联指导建立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共有7家,分布在全市各区,每家中心均设有160-30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并配备1名香港督导、1名见习督导和5-10名专业社工。专业社工根据社区居民的特点和需求,采用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手法,通过电话咨询、家访、社区活动、工作坊、培训讲座的服务形式,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婚姻调适、家庭调解、亲子教育、妇女维权、青少年成长、义工发展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培育发展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一站式服务,
三年来,阳光家庭项目的成长和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和支持,民政部、全国妇联、广东省妇联、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莅临阳光家庭进行指导检查,国内高校专家学者、香港社会服务界同仁都对机构的发展给予支持和指导,从而使阳光家庭项目成为深圳市社会工作试点阶段的一个亮点。并形成“妇工+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搭建了立足社区的专业服务平台,探索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本土化社会工作路径,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广东卫视、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香港商报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上百次报到。
2011年,深圳社会建设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社区服务将成为“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创新,作为已运作三年多并应形成品牌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专业和实务优势,扩大社区服务内容和服务人群是必然趋势,因此,在深圳市妇联、深圳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心顺利完成转型升级,并发扬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的工作作风,开始在我市的社会工作实践中继续前进,并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将“阳光家庭”服务品牌赋予新的内涵。
发展定位:
以市妇联业已运作三年多的阳光家庭项目所积累、并被普遍认可的经验为基础,在保持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特色的前提下,通过扩展和延伸服务项目实现社区服务内容和管理的升级;
以市妇联现已建成的7家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团队和一线实务能力为平台进行社区服务拓展,形成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特色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构建一支专业基础和实务能力一流的专业服务团队;
按照非营利组织管理规则,在业务指导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的支持下,通过理事会结构治理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机构打造成为规范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并让机构的每一个成员实现个人成长,让每一个服务对象得到优质服务。
组织使命
秉承公益信念,创新社会服务,
恪守专业价值,提供专业服务,
构建组织文化,追求和谐发展。
——秉承社会组织的公益信念,积极参与和推动、倡导、开拓、创新社会服务;
——恪守助人自助的价值观和服务理念,为每一个有需要个人和家庭提供专业化服务;
——构建价值认同的组织文化和专业团队,让团队每个成员的潜能和职业规划与团队共同和谐发展。
服务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服务重点,主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
服务范围:
业务范围:
(一)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婚姻调适、家庭调解、亲子教育、妇女维权、青少年成长、居家养老、危机干预等服务;
(二)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专业社工服务和社会服务。
(三)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
(四)社会公益项目和有关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的研发和拓展;
(五)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社会服务项目;
(六)开展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阳光生活,快乐工作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是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自2011年6月成立以来,深圳阳光家庭秉承“专注家庭服务,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共融”的使命,坚持通过“规范化建制、专业化服务、多元化整合、品牌化运营”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一个具有社会服务、培训督导、培育孵化、理论研究功能的综合类社会服务机构。
深圳阳光家庭目前承担了包括政府购买党群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政府职能转移行政窗口公共服务、社区综合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社区体制改革和治理创新服务项目、园区女工和流动儿童以及家庭服务,此外还包括基金会、企业资助的项目,同时还承担了社工督导、专业培训、项目孵化及运营以及课题研究等服务项目,服务延伸至省内外8个城市,受益人群近50万。目前,阳光家庭在全市承接18家党群服务中心和1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3个行政窗口公共服务项目,3个社区综合管理和信息化服务项目,3个社区体制改革和治理创新服务项目,2个园区女工和流动儿童以及家庭服务。
“阳光家庭”作为深圳市社会工作试点阶段打造的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深圳阳光家庭成立六年来,综合服务绩效连续四年跻身深圳市优秀社会服务机构行列,2016年3月,被公益时报、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评选为全国百强社工服务机构,2016年6月,经评估被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评为5A级社会组织,2016年11月,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所承担运营的南山区花果山社区同时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2017年4月,被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命名为“深圳十佳公益机构”。机构员工先后荣获“中国十大社工人物”“中国优秀社工人物”“中国最美社工”“中国百名社工人物”“广东省优秀社工”“广东省社工之星”“深圳社工十年典范人物”“深圳十佳社工”“深圳督导之星”等荣誉表彰。
深圳阳光家庭现为“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重点实训基地”和“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A级)”。同时担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理事(单位)、广东社会创新研究联盟成员、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副会长单位(协会发起人之一)、深圳市社区建设促进会理事单位(促进会发起人之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促进会发起人之一和出资人之一)、深圳市婚姻家庭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促进会主要发起人之一)、深圳市千鸟关爱单亲协会会长单位(主要发起人和出资人)。深圳阳光家庭还被深圳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院校确定为社会工作专业校外实习教学基地。
2016年1月,经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批准,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拥有了以“阳光家庭”冠名的专项基金——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阳光家庭社工•社区基金”,用于资助机构专业项目发展。
目前机构共有202名员工,其中专业社工岗133名,行政辅助岗26名,其他行政岗52名;深圳市中级督导1名,深圳市初级督导7名,深圳市督导助理15名,深圳市注册社工62名,深圳市课程开发师2名,深圳市明星讲师4名;在读博士生1名,研究生7名,本科124名,大专59名;中级社工师21名,助理社工师57名,二级心理咨询师4名,三级心理咨询师7名,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1名,历奇导师2名。
阳光家庭社工·社区基金
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作为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以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为宗旨的非公募基金会,为积极顺应发展趋势,发挥专业特色,搭建社区基金平台,在三社联动和社区基金发展的大背景下,发起并设立专门用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会工作本土化、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的专项基金,“阳光家庭社工▪ 社区基金”是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与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共同合作确定在深圳地区设立的社工•社区基金。该基金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启动。
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2016年11月3日,经过国家民政部的评估考察,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入选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由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承接运营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果山社区同时入围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
全国百强社会服务机构
2016年3月,在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七届年会上发布信息,由公益时报社、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组织的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百强机构评选,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入围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深圳市本级5A社会组织
2016年6月,经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的专业评审和实地评估考察,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被评定为深圳市本级5A级社会组织,进入深圳市优秀社会组织行列,也成为深圳社工行业组织为数不多的市本级5A级社工机构。
深圳十佳公益机构
2017年4月,在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部门推荐、市民投票的第十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十佳公益机构”评选中,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脱颖而出,被评为“深圳十佳公益机构”,并在“感动深圳——2017深圳关爱行动表彰晚会”上活动表彰。
愿 景: 缔造持续创新、互助互爱的专业团队,成为多元发展、卓越高效的服务机构。
宗 旨: 专注家庭服务,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共融。
价值观: 尊重 正面 创新 专业
官网:http://www.szygj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