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曼在《老问题 新世代: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新讨论》一文中从历史角度提出了“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议题。社会工作本土化是西方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特定环境下所生成和展现的形态。费孝通先生晚年格外强调“文化自觉”,在中国的文化情境下,社会工作本土化也需要我们自觉地审视文化对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影响。从目前的讨论看,社会工作界倡导传统文化与社会工作的关联,但是深入融合依然不足。
一、儒家关系思想与社会工作理论的关联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特质的重要思想来源。对于儒家思想不同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路径。社会学的根本问题在于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在此意义上,儒家思想是一个关系思想的研究脉络。总体来说,社会学下儒家思想是以儒家关系主义为哲学基础形成的一套调节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包括“和”、“仁”、“礼”、“德”、“中庸”等概念。国内外的研究提出了诸多有意义的概念和论断,如“差序格局”、“弹性结构”、“位育”、“伦理本位、阶级无涉、关系无界”、“社会取向论”、“人伦人情人缘三位一体”等。随着研究的深入,黄光国、边燕杰等学者们从根源上提出了“关系主义”。边燕杰积极倡导中国化的关系社会学,以关系主义哲学为基础的中国关系社会学是以关系导向、伦理本位、熟亲信为特征的理论知识。
社会工作界围绕二者的关联做了一些探讨。这些研究主要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倡导性的,如刘华丽等认为儒家人格思想应成为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理论渊源,唐咏指出关系和嵌入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视角,何雪松等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主义可以成为社会工作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倡导对传统文化中的仁、心、关系、势展开研究。二是零碎的具体研究,如王思斌研究中国制度与文化视角下本土社会的求助关系,童敏还以天人合一思想研究了社会工作理论的整合,钟桂男初步构建儒家社会工作。
目前的研究至少有以下三个问题。其一,目前关系视角下儒家思想下的社会工作本土化还只是一种倡导,研究零碎,系统实质地推动还有待进一步突破。其二,儒家思想面临自我丰富、自我更新、自我成长任务,在社会工作理论发展中如何对儒家文化损益和转化,还没有得到充分系统地讨论。其三,社会工作理论体系由元理论与实务理论构成,儒家关系主义下社会工作元理论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讨论;基于儒家关系概念形成的实践理论还需要在操作性、体系性研究上不断深化。
二、儒家关系思想与社会工作元理论的创新
元理论研究有关社会工作研究对象、哲学基础、方法论等基本问题。西方社会工作理论面临二元对立的重大危机,过于聚焦临床,而无法找回社会工作本身中的“社会”。借鉴儒家关系思想,尤其是考虑引入儒家关系主义可以带来多个层面的革新。这里,本文从儒家关系思想下讨论社会工作研究对象,与目前的研究进行商榷。
国内外对于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的探寻千差万别。本文将这些观点划分为两类。第一种类型代表了一种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将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视为社会慈善事业、社会问题、社会弱势群体。这是从宏观出发来回应个体与社会的需求,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是社会,但是“社会”在哪里?如果社会工作面向社会问题,那么个体的问题是否就不必要关怀了呢?显然,这种类型的界定无法摆脱方法论上集体主义的困境。第二种类型代表了一种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将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视为个体。国内流行的观点是认为社会工作是助人的科学,具体来说又可以细分为助人的实践活动、专业、技术、理念、个体的社会关系。也有人反对对于某一方面的侧重,而从整合视角下界定社会工作,强调社会是多位一体。但总体来说,这些界定有的并没有回应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问题,只是强调社会工作某一方面的特点;有的看似指出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是“人”,但是对于人的哪些方面依然语焉不详,不能够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区分开来。进一步来说,如果将人视为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那么社会工作的社会性如何体现?这些都是尚未解决的问题。
由于社会工作对象问题无法解决,社会工作领域出现了持久以来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纷争。为了回应这个问题,国内有学者倡导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然而究竟什么是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依然没有得到清晰阐述。张和清指出,社区处于从个体、家庭到社会的中间部分,是联结个体与社会的桥梁,由此社区是个体/家庭与宏观环境的接触面,是一个致力于系统双向改变的良好路径。张和清是在社会存在的实体单位序列中进行选择,而本文则主张从这些实体单位背后的关系层次去选择。选择实体的社区依然不足够,社区背后的关系网络才是实质性的双向改变的媒介。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模式是一种基于方法的模式,而社会工作的关系主义视角聚焦于关系网络,是一种理论出发的模式,其适用范围也更为广泛。在具体的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模式实践中,张和清注重社区关系,如邻里关系、人与环境关系等,还强调社会资本建设、文化资本建设。这些本质上是关系的实践,都可以通过关系进一步地整合。从关系主义出发,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是个体的关系网络。社会工作聚焦人与社会环境,研究和改变的对象从表层看来是人与社会环境。在儒家关系主义思想下,社会的本源是关系,个体的本源也是关系,而不是实体性本体,这个实体性本体包括个体和社会。关系优先于个体,是先有关系然后有个体,个体是关系共存的个体;关系产生了社会。案主的需求与问题也需要在多个关系项中进行综合理解,而非一个关系网络可以判定。社会工作的介入点既非个体也非社会,而是关系网络,关系网络消融了社会工作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纷争。因此,社会工作更深层次的对象是关系网络。
三、儒家关系思想与社会工作实务理论的创新
实务理论突出了社会工作的实践特质,在儒家关系主义思想下,很多传统的思想依然具有重要的实务意义,然而这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和转化。
儒家关系思想形成诸多概念,其中潘光旦先生概括的“位育”概念与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的惯习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位育”取在《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人类社会来说,行动者待在应待的位置上,社会秩序便有秩序;行动者在自己的位置上与环境生长,社会就进步了。总之,社会工作场域下,案主问题的产生就在于案主位置与惯习不对应。由此,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在中国的民间助人系统中,“忍”是一种重要的应对问题方式,“无为”或者“退一步海阔天空”等都反映了国人面对问题时“不作为”的策略。这种策略看似消极地回避问题,但是有着积极的效果。从上述的分析来看,忍、不为、退实际上是案主“惯习”的自我调整,是适应自我位置的一种调适。主流社会工作所推崇的“有为”也存在着可能的风险,不作为有着自身的价值和意义。[1]在此意义上,社会工作实务可以引入忍、不为等关系策略,相对于西方社会工作的知识库存来说,这是一种创新。
儒家关系思想尤为强调关系网的意义。在这个角度下,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三社联动”在中国格外受到关注,甚至被置于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的位置。如果说,社会工作的研究对象是关系网络,这个网络的主体除了案主外,另外一个重要主体就是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本身也处于关系网络的不断斗争与争夺中,这种斗争的方式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温和的。社会工作者为中心所形成的关系网络成员包括政府成员、高校相关专家、企业主、基金会、社会组织等等。这个关系网络通过正式渠道或者社工的私人往来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助人活动提供支持。转型时期,由于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发展的残缺性,社工的正式关系网络并不完善,社工不得不通过多种中国特色的方式来进行弥补。“三社联动”是中国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常常提到的一个词,三社指的是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工,三社的联动意味着共同合作,包括工具性联动、协作式联动和合作式联动。三社联动的三种联动方式反映了关系策略的差异。在处理关系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与基层政府、社会民众打交道的策略无不充满了中国智慧。这些智慧的根基在很多程度上来源于儒家关系思想。
相对于西方哲学家的思想,儒家思想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内化于广大行动者的心灵中。这种文化的影响在当代依然延续着,成为一种“活传统”。正是在此意义上,儒家思想对于中国社会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现实意义。当然,这一启发并不局限于本文所言。未来的研究依然有着较大的空间,通过汲取儒家哲学思想、转换特定概念、提炼弥合当代弊端的命题、以及实务的操作化,最终我们有可能构建一个属于中国的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贡献中国的智慧,增进世界社会工作知识库存。
[1]童敏.先秦哲学中“虚无”概念与社工的辩证思维[A].首届社会工作理论研讨会,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7.6.8.
作者信息:杨超,男,汉族,山东临沂人,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社会工作(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理论与社会工作。
本文得到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儒家关系思想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融合研究”(18CSJJ23)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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