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吕翠倩
最近,中国社会工作杂志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北京大学王思斌教授的一篇题为《社会工作者要用全称,不用简称》的文章。这引起了内地社工界的一些讨论。我十分认同王思斌教授的一些观点,现在不少人以“社工”作为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社会志愿工作者等人群的简称,实在容易让一些真正的社会工作者“躺枪”!
作为一名香港注册社工,我感觉在内地做一名“社工”不是很难。在社区里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等等,他们主要就是在社区里办办活动,就可以称为社工了。但是,在香港,“社工”这个称呼还是比较严谨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称社工的,甚至没有有效资格证而自称为社工是违法行为。在香港,可以自称为社工的人,基本上都要有注册社工证。而要拿到注册社工证,便只能在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申请注册,并经注册局批准。在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每一名社工的基本资料以及其是否为在册社工。而想在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注册,必须持有其认可的社会工作学位和文凭,这些人一般都需要在高校接受严格的训练,对社会工作的理念、技巧、工作手法等有较深的了解,并接受过800小时严谨的专业实习等。
香港的社工一般在社会福利机构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例如开展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等。除了社工之外的非专业人士,也是有专属名称的,如活动助理或活动工作员等。他们的工作性质跟内地的社区工作者有些相似,就是主要策划和带领一些社会工作元素不是很强的小组和社区活动,像手工课程、体育兴趣课程、外出参观活动等。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协助社工开展活动,是社工的助手。而社会工作个案工作和具有社会工作元素的小组和社区活动只能由社工带领,这些活动的数量都是要向香港社会福利署申报和交代的。即使是注册社工,也分高级文凭(类似内地的大专)和学位毕业两种,二者除了工资水平有分别之外,有些工作规定只能是学位毕业的社工才能做,例如香港的中学以上的驻校社工只能由学位毕业的注册社工担任,而高级文凭毕业的社工只能担任小学或是幼儿园的驻校社工。
分享以上香港对“社工”称呼的一些情况,主要是希望内地也把一些“社工”分一下类。内地有很多人都抱怨社会工作者的工资低,其实这个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没有建立起来。现在内地基本上只要是在社区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里工作的人都自称为“社工”,但他们与社会工作者相比,在工作性质、内容和职业素养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公众往往因为一些不是社会工作者的“社工”做了一些不好的行为,而对社会工作行业有些误解,甚至以为社会工作者就是带大家吃喝玩乐而已,或是只会办一些相亲交友、兴趣娱乐活动,跟社区居委会大妈做的工作没有多大分别。但真正的社工其实不是这样的。真正的社工做的活动都是有社会工作元素或是有教育意义的,都蕴含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专业技巧。把社会工作者和非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区分开来,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建立良好的形象,让公众更加了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价值和意义。
因此,我觉得内地也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只有那些在高校接受过社会工作训练的毕业生,或是持有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相关单位担任相应职务的人,才有资格称为“社工”。其他没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或是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相关服务的非专业人士,可按级别或工作内容称为“活动工作员”或“活动助理”。这样可以区分出社会工作者和非专业社会工作人士。当然,我们也希望那些非专业人士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时得到启发和收获,并对社会工作行业有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去考取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到高校进修社会工作课程,最后可以成为真正的“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