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州市金水区梓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王菲
烂漫花季、青葱年华,很幸运能在青少年的人生留下自己的痕迹,也很开心自己社工旅程的第一站是“司法社工”,因为没有太多的借鉴经验,所以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当时的我刚刚成为一名司法社工,正处在由项目主管和同工带领、积累经验的阶段。面对自己的第一个案主(小Z(化名),案发时16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我有些紧张,同时内心也很期待。
第一次和案主见面时,是在我们的访谈室。面对我们,案主表现的很腼腆,安静的坐在对面。和他交谈时,大多都是以简短的话来回答我们的问题,有时甚至会保持沉默。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心里有些着急,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谈。随后,自己及时做了调整,毕竟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次接触,彼此都还不是很熟悉,慢慢地就好了。
经过详细的社会调查过后,我了解了案主的成长环境、朋辈群体、家庭教育方式等情况,在项目主管和同工的帮助和指导下,我慢慢变得不那么急躁,也让自己更有耐心的去和案主沟通与交流,并为其制定了“个别化”的帮教服务方案,帮助其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更好地接纳自己。
接下来我每一次与案主的交流或者其参加活动中的表现,都能深刻的感受到案主的变化,也会发现自己也在成长,和案主一起,向着更好地方向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们邀请案主作为志愿者参加“四点半课堂”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们的案主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很有耐心的给孩子们讲解作业,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曾触犯法律的青少年。为了对朋友讲义气,为了一时争强好胜,为了追求所谓的刺激,一念之差做出了触犯法律的事情,不仅伤害了他人,也断送了自己的未来。
很多青少年在面对冲突时,他们以为拳头可以解决一切,为了兄弟义气,不惜为一些琐事去打架斗殴,或者彼此有一些小矛盾就意气用事,出手伤人。因为年少轻狂,因为对法律的懵懂无知。而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都有着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层面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观原因是青少年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从众、报复、好奇、逞强好胜、逆反等青春期不良心理的影响;没有正确的交友观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缺乏正确的人生观,辨别和自控能力差。客观原因是家庭教养模式不对,没有给孩子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家长与孩子之间缺少沟通,缺少对孩子心灵的关爱;学校的放弃、家长的痛斥让孩子过早辍学流入社会,在物欲横流的诱惑下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坠入深渊无法自拔;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文化垃圾污染着未成年人的心灵。
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是非判断能力,父母的溺爱,结交到社会上不良人群,这些都是导致案主做出错误行为的原因,而司法社工能做的就是帮助其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充分了解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矫正其偏差行为,同时也要给予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无条件的接纳、爱和肯定。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其独特的尊严与价值,并不能因为其触犯法律就否定他们的全部。相反,司法社工要不断挖掘、肯定他们的内在价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不足,激发自己的潜能和优点,不断的探索自我、寻找自我、发展自我。
“一个人可能没什么力量,但如果一个人改变了一个人,那就是两个人去影响别人,虽然改变没那么容易,但是我会尝试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案主的这番话让我看到了他的成长,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也让我更加地坚定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生命影响生命,能和案主一起成长,是我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