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敏
单位 | 重庆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分别从“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和措施。
这些将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文件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西彭镇三府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本需求为导向、以地区发展模式为理论、以村民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建立村民自组织为抓手,构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一、背景介绍
三府村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北部边缘,是离西彭镇最远的村,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00余亩。
村内有13个村民小组,有824户,总人口1936人,党员65人,常住人口1268人,其中老年人口有556人,青壮年564人,儿童148人。
本村以农粮生产为主,同时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村内设有篮球场和配套健身设施。
二、案例分析
地区发展模式是通过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互助合作,再加上级政府和外界机构组织的协助和支持,动员社区内外资源,解决社区问题,满足居民需求的一种工作模式。
该模式对社区硬件环境建设和社区中的人发展双重目标并重,而且认为社区发展中的人的能力提高、公德意识的培养、社区归属和认同的培养比简单的物质环境建设更为重要。
三府村的村民受文化程度和原有生活方式影响,不文明行为仍有存在,如生儿育女、生日寿宴、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等,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破坏村内整体形象。
同时社会工作者也发现,三府村的党员、长者大都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这些都是村内的优势和资源,目前还未发挥作用。
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在此模式的基础上,融入三府村的自身元素,通过整合资源、调动村民、培育领袖等方式开展服务,从而实现预期目标。
三、服务计划及实施过程
社会工作者与村委会、党员经过多次商讨,确定了以“完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自治功能、增强领袖能力建设、加强自组织内部互助、共创美丽乡村”为目标,在党建引领下,社会工作者联动村民力量为手段,建立一支三府村先锋自教队,在村内开展文明课堂,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村民的民主自治,解决村民关切问题。
(一)队伍组建,凝聚力量
社会工作者积极发掘党员、村民小组长,同时以“有责任心、有能力”为要求发掘同质性村民骨干,以兴趣小组或分享小组为载体,提升居民骨干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成员发掘自身能力,逐步形成三府村先锋自教队,为社区治理储备基础力量。
(二)队伍赋能,规范运行
社会工作者在对村民的积极动员后需要进行培训,保证其具有能力、方法和技巧应对和完成接下来的工作。首先是对先锋自教队有“六个一”要求:
1.要有名字。先锋自教队是村内党员牵头引领,积极发挥了党员先锋作用。自教是指由村民实行自我教育,共同治理社区事务;
2.要有理念。先锋自教队的理念是“依托三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兴办三府小课堂,开设“文明宣传”课、“文明发展”课,杜绝不文明行为”;
3.要有领队。在通过自荐与筛选后,先锋自教队领队为五社村民小组长,发挥她的带头作用,带领队员确定教学主题、教学内容;
4.要有人员。先锋自教队现由16村民组成,其中党员4名,村民小组长1名,村民11名,骨干人员占到了31%的比例;
5.要有制度。社会工作者与先锋自教队骨干人员围绕制度建设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人员管理制度和活动开展制度;
6.要有服务。先锋自教队在村内进行乡村文明课堂进行服务推进,将以宣传讲解、兴趣小组、节庆游园等形式解决村内的不文明行为。
(三)队伍服务,边做边学
先锋自教队结合三府村内的三大不文明行为现象,拟定了服务活动主题,如垃圾分类知识学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弘扬优秀好家风等活动,去宣传文明礼仪,引导三府村村民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实践才能更好地培育和巩固先锋自教队参与者的能力,在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不再是活动的组织者,而是参与者、引导者,要相信他们能做出并做好自己的活动。
此外,社会工作者仍要组织好协商总结工作,要定期组织先锋自教队进行议事和协商,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办法,用本地村民智慧解决本土问题。
四、案例总结与反思
在本案例中,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民自治应该要依靠本地的力量,本地的智慧,解决本地的问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入驻三府村后,通过需求调研、走家入户了解到村内的不文明行为存在后,在地组建先锋自教队,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相信他们有潜力,有能力做好。
通过前期的工作总结,社会工作者也总结了如何推动村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方式:
一是瞄准需求。只有找到切实符合村民的需求,才能调动起积极性;
二是骨干挖掘。要擅于挖掘和运用在地的“元老级”有代表性的村民骨干,建立起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行动主体性;
三是孵化培育。从无到有,要在骨干人员的基础上,先建立一个自组织队伍,先将人员进行充实,再进行培育,让这个队伍有能力去解决问题;
四是组织规范。需要在队伍建立之初,就建立好规则制度,以此规范日后的行为;
五是充分赋能。社会工作者要对自组织队伍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具有能力、方法和技巧应对接下来的服务;
六是及时总结。在自组织队伍完成活动后,社会工作者需要带领他们进行复盘总结,反思过程中的不足,加以改进。这个在自组织队伍成熟运行后,则由领队和骨干人员进行带领队员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