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服务对象更舒服地参与社区活动?

 社会工作文章摘要:如何让服务对象更舒服地参与社区活动? 社工不要刻意突出,就以社区的冬至活动为例,我们在策划方案的时候,讨论是否针对“失独老人”专门去开展,因为考虑的到这类人群有同一性,有相同的处境、有相同的话题,但也恰恰容易使我们忽略特殊性的存在

文/郑州市馨家苑社区服务中心 王胜南

 

在社区组织活动的时候,我们会特意对某一些特定的群体进行开展,比如“农民工”、“环卫工人”、“弱势群体”、“贫困家庭”等等,虽然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有时候未免有些刻意,有意无意之中将服务对象标签化。服务对象即使参与活动,心里却未必舒坦,有时也会让服务对象在心里有一个自我暗示,是因为我是这类群体而被同情和救助,结果导致好事没有做好。那么如何让服务对象更“舒服地”参与社区活动?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这是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社工不要刻意突出,就以社区的冬至活动为例,我们在策划方案的时候,讨论是否针对“失独老人”专门去开展,因为考虑的到这类人群有同一性,有相同的处境、有相同的话题,但也恰恰容易使我们忽略特殊性的存在。有些失独老人早已走出失去孩子痛苦的初期阶段,能够像平常人一样去生活,去参加社会各类活动,那么为何我们还在为他们身上贴上“失独老人”的标签,而带有某种不平等的眼光去组织他们开展活动呢?有时候我们的开展活动形式的确需要斟酌。

 

其次邀请服务对象相熟的邻居、朋友共同参与。当服务对象第一次参与社区的活动时,难免会因为与他人不熟而感觉到尴尬,所以最好可以邀请到服务对象相熟的邻居及朋友协同参与,慢慢地让服务对象适应环境,有一个缓和的紧张过渡期,就如同一个刚刚治好失明的人,一下子看到刺眼的阳光会觉得难以适应,同理,服务对象也是一样,如果有相熟的人陪伴,会让服务对象在踏入新的环境时能够减轻心理压力。

 

最后,鼓励服务对象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我们在执行“情暖夕阳”、“阳光助残”项目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服务对象,因为我是一个残疾人,就该享有政府或者其他福利机构的特殊照顾,给予物质补贴。这种想当然的做法,容易使服务对象低估自身的价值,只想着“被服务”,而长久以往,就会安于现状,不思改变,甚至会出现对社会抵触的现象。而我们切不可助长这种思想,在开展服务的时候我们要鼓励服务对象参与自己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让服务对象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我们首先要相信服务对象可以并且有能力去做一些事情,让服务对象能够通过活动看到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而以一种积极地态度融入社区活动,作为“志愿者”参与活动会比单纯地让服务对象被动地接受服务,效果也许会好很多。

 

我们不但要多关爱服务对象,让其参与社区活动,更要让服务对象以一种“舒服”的方式参与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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